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
有权改变或撤销
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根据《宪法》第67条第8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故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