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资料】某市人民银行下属金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并兼营金银首饰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业务。该企业1月份主要发生下列几笔涉税经济业务:
(1)销售金银首饰100000:G,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盒收入1500元。
(2)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2条,收到黄金价值3000元,同时收到加工费500元,同类金项链单价2000元,当月加工完毕并将加工好的项链交还委托人。
(3)将金银首饰与外购镀金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对外零售,取得销售收入50000元。
(4)将金手镯500克(进价每克140元)用于对外馈赠。
(5)销售包金戒指200克,售价每克30元。
(6)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用足金戒指100克(售价每克160元),从消费者手中换回足金戒指100克,找回价款800元。
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①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应纳消费税=100000×5%=5000(元)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85(元)
应纳消费税=500×5%=25(元)
③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
应纳消费税=50000×5/%=2500(元)
④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40×17/%=11900(元)
应纳消费税=500×140×5%=3500(元)
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30×17%=1020(元)
应纳消费税=200×30×5%=300(元)
⑥增值税销项税额=800÷(1+17%)×17/%=116.24(元)
应纳消费税=800÷(1+17%)×5%=34.19(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7000+85+8500+11900+1020+116.24)-0
=38621.24(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5000+25+2500+3500+34.19=11059.19(元)
【要求】请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计算消费税是否有误,并说出理由(金银首饰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5%)。
【正确答案】(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500)×17/%=17255(元)
应纳消费税=(100000+1500)×5%=5075(元)
(2)受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当期同类首饰的售价计算消费税。
如无同类售价,则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企业取得的加工劳务收入应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85(元)
应纳消费税=2000×2×5%=200(元)
(3)销售镀金首饰免征消费税,但当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零售时,应按销售收入全额计算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8500(元)
应纳消费税=50000×5%=2500(元)
(4)将金银首饰对外馈赠按“视同销售”业务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500×140×(1+6%)÷(1-5%)
=78105.26(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78105.26×17%=13277.89(元)
应纳消费税=78105.26×5%=3905.26(元)
(5)销售包金戒指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不属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故不征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30×17/%=1020(元)
(6)对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行为,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17%=136(元)
应纳消费税=800×5/%=40(元)
综上,
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7255+85+8500+13277.89+1020+136)-0
=40273.89(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5075+200+2500+3905.26+40
=11720.26(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