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有乙、丙两子。甲与乙曾订立赡养协议,并将自己的10棵荔枝树全部给乙。县政府向乙颁发了10棵荔枝树的林权证。甲去世后,丙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要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重新分割了荔枝树,还派员将荔枝果摘下变卖,保存价款3000元,烂果400斤交由乙处理。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在诉讼过程中,县政府颁发给乙的林权证仍然有效
B.如果乙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准许
D.镇政府变卖荔枝果并保存价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综合考查了行政诉讼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在被诉期间仍然具有形式确定力,因此诉讼过程中县政府的确权行为仍然是有效的,A项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故B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C项错误,符合题干当选。据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行政机关对于行政争议的标的不能随意处分,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