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和发展。
【正确答案】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可追溯至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时期。当时的著名法学家巴托鲁斯主张将物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而动产物权则依当事人的属人法。自法则区别说之后,不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相继为世界各国的法律所接受。而对于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均采取属人法原则。但自19世纪末以来,随着现代社会中国际经贸活动的发展,涉外民事关系越来越复杂,动产在经营性财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它们往往分布于世界各地,而动产所有人的住所也日益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许多国家相继存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动产物权,但同时又规定了种种例外规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