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播权。传播权是构成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传统上称为表现自由或言论自由的权利。
(2)知晓权。知晓权广义上是指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狭义上是指公民对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公共权力机构的活动所拥有的知情或知察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3)媒介接近权。媒介接近权即一般社会成员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反论权。
(4)媒介监督权。媒介监督权是指大众传播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涉及受众广泛的利益,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对传媒的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