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
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的是法与社会的关系
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社会是法的前提,而不能反过来。A项错误。法律有控制和调整社会的作用,法在和宗教、道德、政策等其他资源分配系统配合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B项正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以下特征:民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充满活力社会;诚信友爱社会;安定有序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是理性的,是正义的,是有权威的。C项正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推动力,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采用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节约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务求建设节约型社会,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D项正确。因为此题选择的是哪一表述不成立,所以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