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试说明:
问答题 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指以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
应当注意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区别开来,剥夺人身自由是指使他人完全丧失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是指使他人人身自由受到部分的丧失,第238条并不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犯罪,单纯地限制人身自由只是违法。
问答题 本条第2款中的“致人重伤”、“致人死亡”应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条第2款中的“致人重伤”、“致人死亡”应当理解为被害人的伤亡是行为人过失造成的,即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致被害人的伤亡,属于结果加重犯,仍定非法拘禁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或杀害的故意,客观上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非法拘禁罪的转化处理,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问答题 本条第3款中的“索取债务”中债务的外延应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本条第3款中“索取债务”中的债务既包括合法债务,也包括非法债务,包括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但是从行为人的角度看,不论是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行为人都是想要回自己的财物,而不是非法勒索他人的财物。
问答题 如何理解本罪与其他侵犯人身自由犯罪的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非法拘禁罪与其他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区别的关键是犯罪目的和行为方式不同。非法拘禁罪是侵犯自由类犯罪的基本类型,除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这种特殊情形外,非法拘禁罪对主观目的和侵犯自由的方式均无特别规定,其他侵犯自由的犯罪则对主观目的和侵犯自由的方式均有特别规定,如拐卖妇女、儿童罪仅限于以出卖为目的,绑架罪限于以非法索取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