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在一所高中做教师,在考取了研究生之后,与所在高中签订了一份委托培养合同,由学校提供学费,并正常支付甲的工资,而甲需要在毕业后回学校工作。甲毕业后回学校工作了1个月便辞职。学校提起诉讼,追究甲的违约责任。法院认为,甲毕业后只在学校工作1个月构成违约。法院所采取的合同解释方法是( )。
A.整体解释 B.习惯解释 C.目的解释 D.通常解释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学校与甲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甲毕业之后回到学校继续工作,而甲只工作1个月,不能实现学校订立合同的目的。甲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知道学校的目的,但仍然与学校签订了合同。所以只有甲于毕业后回学校工作较长时间,才能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甲的行为构成违约。此种合同解释方法是目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