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乙公司是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乙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是信用证付款。乙公司付款后,凭提单却没有提到货物。经查是因甲提交给银行的提单中,在收货人一栏的填写上出了不符合提单填写要求的问题。请你判断收货人一栏的填写错误可能是下列情况?(    )
   A.甲公司名称
   B.乙公司名称
   C.凭甲公司指示
   D.凭乙公司指示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提单的基本知识
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是记名提单,只有该人才能提货。在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或“凭某某指示”字样的提单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该人指示的人。所以若该提单中填写了B或D选项的内容,乙公司自然可以提到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