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 即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形式和途径,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是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
(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 互相监督, 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 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 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 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 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中国,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 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对于加强各民族平等、 团结、 互助的关系, 维护国家统一,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 促进少数民族进步, 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农村村民委员会、 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 扩大基层民主, 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基础工程。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 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 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 最广泛的民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