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知识产权的属性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法属于什么法律部门的问题,因此论述该题的关键即在分析知识产权法究竟属于民法法律部门还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所谓知识产权法的属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还是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也可以称为知识产权法的归类。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认为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是民事特别法。就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而言,其调整的仍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人身关系,和民法的调整对象相同,因而属于民法的范畴。同时,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同传统民法的有形财产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因而在某些情况下知识产权法不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特别法。这一观点在我国现行立法和外国现行立法中都得到了体现。我国的《民法通则》明确将知识产权纳入,并将之作为同财产权、人身权和债权平行的权利。同时,我国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又采取单行立法的方式,制定颁布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单行法,这与世界各国的立法通例是基本一致的。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法属于综合性法律规范或者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知识产权规范中,的确既有民事规范,又有行政规范和刑事规范,但是占绝大多数的还是民事实体规范,行政规范、刑事规范和程序规范只占极少的一部分。某一法律的性质取决于占主导地位的法律规范的属性,因而不能就此判断其是一个综合性法律规范。同时,知识产权没有自己独特的调整手段和调整对象,因而也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