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论以身作则”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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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身作则
正人需先正己,需以身作则。孟子曾说:"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人要自律,正人先正己。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确定好自己的地位和角色,尤为重要。只有既不自大自傲、好为人师,又不自卑自贱、甘为奴仆,才能保持自尊,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只要能正确对待自己,处事待物就都容易多了。孟子的见解,当为通理。"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恭敬别人,自然不会侮辱别人;自己节俭,自然不会去掠夺。你尊敬人,人也会尊敬你;你掠夺人,人也会掠夺你。因此,正人先要正己,必须学会以身作则。
著名教育家张伯苓,1919年之后相继创办南开大学、南开女中、南开小学。他十分注意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并且身体力行,为人师表。一次,他发现有个学生手指被烟熏黄了,便严肃地劝告那个学生说:"烟对身体有害,要戒掉它。"没想到那个学生有点不服气,俏皮地说:"那您吸烟就对身体没有害处吗?"张伯苓对于学生的责难,歉意地笑了笑,立即唤工友将自己所有的吕宋烟全部取来,当众销毁,还折断了自己用了多年的心爱的烟袋杆,诚恳地说:"从此以后,我与诸同学共同戒烟。"果然,从那之后,他再也不吸烟了。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意思是:"如果端正了自身的行为,管理政事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能端正自身的行为,怎能使别人端正呢?"孔子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孔子把"正身"看作是从政为官的重要方面,是有深刻的思想价值的。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名叫李离的狱官,他在审理一件案子时,由于听从了下属的一面之词,致使一个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准备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罪过。"李离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的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拿的俸禄也没有与下面的人一起分享。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的办事人员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他拒绝听从晋文公的劝说,伏剑而死。
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这正如《颜氏家训·治学篇》所说的那样:"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不正,尚且难以自处,如何还能为人之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