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______
  •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地方政府不得擅自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标准制定。《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此条可以看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故A项说法错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故B项说法错误;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故C项说法正确;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故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