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择管辖问题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原告面临多个管辖法院以及重复起诉的问题,A选项是正确的。张某和他的妻子虽然分居,但都是其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都有权代其子向法院起诉,并且也都可以选择管辖,即被告住所地A区和侵权行为地 B区,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民事诉讼重复起诉的处理是看哪个法院先立案,而不是看先向哪个法院起诉,因此C选项错误。故选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