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一文工团演员,2003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金24000元;
(2)每月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3000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0元;
(3)取得定期存款利息10000元,其中1999年10月31日前的利息1000元;
(4)在A国讲学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
(5)在B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160000元,已按B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000元。
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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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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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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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500元至此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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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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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5000元至20000的部分 |
20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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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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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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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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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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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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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2003年的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2)计算2003年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3)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B国出版自传作品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800)×20%-375]×12+24000×25%-1375=12605(元)
(注释: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处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变化,本题所述时间为2003年,所以用的是以前做法,将奖金看成一个月工资纳税。)
(2)演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00)× 20%×12=480(元)
(3)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000)×20%=1800(元)
(4)讲学扣除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李某在A国缴纳了8000元,低于扣除额1000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8000=2000(元)
(5)稿酬扣除额=160000×(1-20%)×20%×(1-30%)=17920(元)
李某在B国缴纳了16000元,低于扣除额1792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7920-16000=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