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商法的现状及现实走向。(上交2005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我国商法的现状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形成。 (2)我国商法的现实走向 我国商法在今后发展仍然需要吸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商法的经验。对西方国家商法的具体制度方面的吸取已经不会再引起太多的争议。现阶段我国商法立法面临的最大问题将是中国有无必要和可能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典。在这里,我们在理论上面临的难点主要存在以下方面: ①从法典制定的经验来看,大陆法国家的商法都是历史的产物。因此,我们很难再继续依照以德国商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典的立法经验来制定中国的商法典。 ②《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建立在英美法系基础之上的一部商法典,其立法基础、立法方式都远不同于大陆法系。中国目前同样很难完全依照美国的经验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典。 ③由于中国自身的历史原因,制定统一商法典的呼声在中国法学界一直处于极弱的状态。 ④当代商事交易方式的日趋复杂和多变,增加了制定统一商法典的难度。 ⑤中国法学界对私法的研究,尤其是对民商法的研究仍然处于一种半成熟的状态,也加大了对统一商法典制定可行性认识的难度。 ⑥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市场经济法制的认识还处于不成熟时期,对制定统一商法典的认识还不能统一起来。 因此,我国商法的现实走向很可能是不会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典,而是在现行民商合一的体例下,制定相应的商事单行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