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被害人的概念、特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解析] 被害人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广义的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我国刑事诉讼规定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与被告人。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被害人,仅仅是指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的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可能是广义的被害人,但如果他们提起自诉或附带民事诉讼成为当事人后,就成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而不再是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包括:(1)申请复议权。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是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自诉权。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抗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此外,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B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