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生效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执行依据,又称执行名义、执行根据,是指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执行依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①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判决、裁定,包括: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判决书和裁定书;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等。
A项,判决张某赔礼道歉的判决书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B项,广州仲裁委员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决书属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CD两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和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E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不属于上述情形,不能作为执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