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5年11月21日,魏某听说同村村民刘某代收电费后,便产生歹意。次日2时许,魏某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潜入刘某家,翻找电费款,惊醒了刘某。魏某便用铁锤猛击刘某头部,见刘不动,认为刘某已经死亡。在刘某家找到钳子将刘某家写字台抽屉撬开,拿走电费款3700元。为了毁灭罪证,魏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刘某家的被褥,后经邻居扑救,没有烧毁刘某家的房屋。经鉴定,刘某系受伤后吸入一氧化碳窒息死亡。
[问题]
问答题 魏某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魏某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放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是抢劫罪。本案中,魏某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并占有电费款,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是放火罪。本案中魏某点燃刘某家的被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另外,由于魏某在其实施放火行为时认为刘某已经死亡,主观上不存在杀人的故意,所以魏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刘某是由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对于魏某而言存在对因果关系认识的错误,但是根据刑法理论,对因果关系认识的错误不影响定罪量刑,所以在规范的层面上应当将刘某死亡的结果直接归咎于魏某的抢劫行为,而不另外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解析】
问答题 魏某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
【正确答案】魏某的抢劫罪和放火罪的停止形态都是犯罪既遂。根据刑法理论,放火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独立燃烧说,只要被点燃物体能够独立燃烧,就是放火罪的既遂。本案中,尽管没有实现魏某将刘某家烧毁的主观目的,但是魏某已经将刘某家的被褥点燃,是放火罪的既遂。根据刑法理论,抢劫罪的既遂的判断标准为获得财物或者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的结果,本案中魏某获得了3700元财物并且导致被害人死亡,当然是抢劫罪的既遂。
【答案解析】
问答题 魏某有无特殊的量刑情节?
【正确答案】魏某符合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根据刑法的规定,入户抢劫和抢劫致人死亡都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本案中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潜入刘某家中实施抢劫,是入户抢劫。魏某的抢劫行为又导致刘某死亡,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林某,男,35岁,工人。2000年3月林某窜人某百货公司,窃得自行车两辆、收音机一台及烟、酒等物价值3000余元,2000年4月被公安机关拘留。林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悔罪,除如实交代上述盗窃行为外,还交代了其他的犯罪事实:首先,2000年2月12日在富裕小区的一家住户内盗窃的犯罪事实:在该户的保险柜中看到白粉(海洛因)就顺手带上,回家称重后发现竟有100克;拿走保险柜里一张信用卡,并用这张信用卡支取了5000元钱。其次,1999年7月10日夜间,伙同王某到某厂职工宿舍抢劫财物并杀死一人。在林某的协助下,司法机关依法将同案犯王某逮捕归案。 [问题] 对以上案件事实应当如何评价和处理?
【正确答案】(1)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在百货公司里秘密窃取价值3000余元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禁物品也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将海洛因100克盗走,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由于盗窃的是违禁品海洛因,在量刑时不计数额,而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量刑的轻重。 (3)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林某盗窃信用卡并支取了5000元钱,构成盗窃罪。 (4)对于上述盗窃行为构成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将盗窃数额累计计算。同时在量刑时考虑盗窃海洛因的情节。 (5)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伙同王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同时,由于存在入户抢劫、抢劫致人死亡两个加重的量刑情节,应当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因此,对于林某应当按照盗窃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6)根据刑法的规定,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因为盗窃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交代2000年2月12日的盗窃行为,其交代的犯罪事实与司法机关所掌握的犯罪事实是同种类的犯罪事实,不认定为自首,但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交代的抢劫行为,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 (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构成立功。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王某,且王某应当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故林某的行为属于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的规定,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对于林某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