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析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是指某些案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或协议所指定的国家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确立了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中明示协议管辖的制度,第245条则确立了默示协议管辖制度。
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45条的规定为: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从以上规定,我国对协议管辖有以下限制:
(一)协议管辖的范围一般限于涉外合同和涉外财产权益纠纷,至于人的身份、能力、家庭关系方面纠纷的当事人,则不得选择管辖法院;
(二)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且协议选择的法院必须与争议有实际的联系;
(三)协议管辖只能改变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不得违反我国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为协议管辖通常选择的是一国的“国际”管辖权;
(四)当事人只能通过协议选择一审法院,因而,若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我国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五)协议管辖必须是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的结果,若一方当事人采用威胁、诱骗手段使对方同意协议管辖约定的,法院可确定此项选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