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0)是德鲁克1954年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提出的。目标管理是一种鼓励组织成员积极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自觉完成工作任务的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该理论假设所有下属能够积极参加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能够进行自我控制。
(2)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
①企业的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并以此来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
②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使一个组织中的上下各级管理人员统一起来制定共同的目标,确定彼此的责任,并将此项责任作为指导业务和衡量各自贡献的准则。
③每个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的分目标就是企业总目标对他的要求,同时也是这个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对企业总目标的贡献。只有每个人的分目标都完成了,企业的总目标才有完成的可能。
④管理人员和工人是依据设定的目标进行自我管理,他们以所要达到的目标为依据,进行自我指挥、自我控制,而不是由他的上级来指挥和控制。
⑤企业管理人员对下级进行考核和奖惩也是依据这些分目标。
(3)目标管理的过程:目标管理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目标的制定与展开、目标实施和成果评价,这三个阶段形成了一个循环过程。
(1)目标制定与展开阶段。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是上下协调,制定好各级组织的目标。具体工作包括三项:第一,调查研究;第二,目标展开;第三,定责授权。
(2)目标实施阶段。目标确定之后,组织的各部门都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自围绕自己的目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釆取措施,以保证目标顺利实现。在这一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咨询指导;第二,跟踪调查;第三,协调平衡。
(3)成果评价阶段。这一阶段要根据目标评价完成的成果,并进行奖惩。
主要有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评价工作;二是实施奖惩;三是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