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拥有一幢楼房,三人经协商同意由甲作为代表与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丁在租用该房屋期间,因该房屋楼梯扶手年久失修发生松动,致使丁从楼梯摔落造成骨折。丁欲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则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A、
丁起诉甲,乙丙是第三人
B、
丁起诉甲,乙丙是共同被告
C、
甲乙丙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
D、
甲乙丙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人
E、
人民法院可以对甲乙丙分别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判决”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应诉,彼此有连带关系,其中1人的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