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具有不同法律特征的人。由于他们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并不是同一个人,因此,较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人身保险合同中法律关系的主体结构情况要复杂得多。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相对简单,只包括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
(2)被保险人身份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而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各种组织。
(3)保险标的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与健康,保险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不存在超额保险问题,投保人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可以从每个保险中获得约定的保险金。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投保人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4)保险金额的确定标准不同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其实际价值大小,因此保险金额确定不能用财产保险方法衡量,主要有“生命价值”确定方法和“人身保险设计”方法。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而财产保险则是依据对保险标的的估价而确定的。
(5)保险金的给付不同
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险种除外,如医疗保险,可以是补偿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既可以有经济上的损失,也可以没有经济上的损失,即使有经济上的损失也不一定能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财产保险中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原则的问题。被保险人可同时持有若干份相同的有效保单,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可从若干保单中同时获得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并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和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保险人不能向第三方代位求偿。
(6)保险利益的确定不同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同于财产保险,主要表现在:
①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具有量的规定性;而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价的,保险利益也不能用货币估算。因此,人身保险没有金额上的限制。
②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不仅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且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7)期限不同
财产保险如火险等保险期间大多为1年;而人身保险大都为长期性保单,长则十几年、几十年或人的一生。
(8)储蓄性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较短,根据大数法则,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向同一保单的所有投保人收取的纯保费等于保险人的赔付总额。因此,保险人无法将纯保费用于长期投资,财产保险不具有储蓄性。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则具有明显的储蓄性。一般而言,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间较长,采取了不同于自然保费的均衡保费的交费方法,这使得在投保后的一定时期内,投保人交付的纯保费大于自然纯保费,这部分保险人可以充分利用,并获得投资收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单生效的一定时间后,就可以对其保单享有一定的储蓄利益,如保单贷款、领取退保金或其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