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哪些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根据该解释,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必须还要以为个人谋利为目的,否则不构成此罪。据此,A、B、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