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与小胖签订借款合同,瘦瘦作为连带保证人在合同上签章,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根据债的担保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瘦瘦享有先诉抗辩权
B、
保证期间为2年
C、
保证期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保证期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1)选项A: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选项B: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3)选项c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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