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我国婚姻法所指的扶养是(  )。
   A.父母对子女的抚养
   B.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C.配偶之间的扶养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在亲属法理论上,传统的扶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是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同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上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主体界定的特定性。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互助关系对扶养、抚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所指称的“扶养”属于狭义。我国《婚姻法》分别在第20、29条规定了夫妻之间、兄弟姐妹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因此,选项C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