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2019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措施: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确立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负面清单越来越短;鼓励目录越来越长,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限制。8月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公布,方案明确,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要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要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8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材料2
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第一,更广领域扩大外资市场准入。第二,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第三,更大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第四,更加有效实施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第五,更加重视对外开放政策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8日,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上宣布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五项重大举措:第一,进一步开放市场。第二,主动扩大进口。第三,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第四,全面实施平等待遇。第五,大力推动经贸谈判。
——根据相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