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合伙人财产的转让、退伙、连带责任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A说法错误。另外B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李丙可以退伙,C项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参见《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