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6年国际商会巴黎会议上通过的经修改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下列哪些选项属于UCP600修改或规定的内容?______
  • A.规定UCP600只适用于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 B.关于议付的新定义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售出行为
  • C.规定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
  • D.规定银行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为“合理时间”,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的5个工作目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UCP600的规定 [解析] UCP500本来规定信用证包括可撤销和不可撤销的区别,但UCP600第2条规定,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其第3条“解释”中也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信用证中对此未作指示时也是如此。因此A项正确。UCP600第2条的“定义”对“议付”作了规定,界定为指定银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汇票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银行)及/或单据。根据这一规定,议付仅仅指银行对票据及/或单据的购买,即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而不是售出行为,故B错误。“当开证行确定单证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表述符合UCP600的规定,C项当选。D选项属于UCP600对UCP500的修改,当选。 B选项有可能被误判,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而不是售出行为,是对受益人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