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律师在为甲代理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理由:《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如因专业问题须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案时,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而本题中的A项却约定法律后果各自承担,显然是错误的。B选项中张律师私自收取费用后向当事人出具私人的收款凭据是不符合规定的,当事人的代理费用应直接交至律师事务所。本答案可参考 98条的规定。C选项是正确的,当事人坚持,代理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目标时,代理律师可拒绝为其辩护或代理。参考第110条规定。D选项也是正确的,交通费和资料复印费是由当事人另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