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与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甲紧迫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乙的行为( )。
A、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
构成故意伤害罪
C、
构成寻衅滋事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 正当防卫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势危急,在此情况下为保护自己,乙用刀刺甲,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