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9年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郁金香花茎的合同,合同约定分三批履行,第一批很顺利,但是第二批却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哪些是成立的?______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甲公司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甲公司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 C.如果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甲公司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并且甲公司有充分理由断定第三批货物的质量问题也将发生根本违约,则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对第二、第三批货物的效力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分批交货合同中的无效宣告。《公约》第73条规定:(1)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3)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 据此,本题中第一批并未出现违约情形,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并且甲公司有充分理由断定第三批货物的质量问题也将发生根本违约,所以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第二、三批货物无效。因此AD项正确,B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