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涉及的是抵押权的设立与效力问题。甲和乙间合同有效,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故乙的抵押权有效,根据抵押权的追及效力,A是正确的。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甲和丙虽然没有办理登记,但合同已经生效。甲未按约定为丙办理登记,丙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甲赔偿,故B、D也是正确的。《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指涉的是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和受让人间的合同还是有效的,故C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