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大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十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 1000箱货被火烧毁;(2) 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4) 拖船费用;(5) 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
【正确答案】(1) 1、3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 2、4、5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3) CIC条款规定:所谓的“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安全,为尽量减少损失而有意的、合理采取的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案例中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由此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被称为单独海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