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法律制定中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法律制定的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2分)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理性总结,是人类对相对真理结论的高度概括。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之上,用非科学的原则来指导法律的创制,只会破坏和扭曲上述法律目标。制定法律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1分) 具体而言,立法的科学性原则包括以下三种含义: 1)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法律不能脱离实际。这里所讲的“实际”,不是简单地指现实存在,而是既包括现实实际,也包括历史实际以及对事物未来发展的科学预测。制定法律,就必须从客观事物的发展中,把握住带有实质性的、普遍性的、全局性的问题,从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寻找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创制出既能反映现实,又能指导现实发展、促进社会变革的法律。(2分) 2)立法还应合理地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不管是历史的还是现代的法律,其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合理的一面,都反映出了一个国家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合理界定。合理化在某种程度上即体现科学性。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要吸收和借鉴历史上和国际上一切对人民有用的、合理的经验和规定,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应该肯定的。(2分) 3)科技法律的大量增加要求立法必须增强科学性。科技法规是调整科技领域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保护和促进科技发展的规范,其内容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性,因而在制定这些法规时,科学的立法方法显得尤为重要。(1分) (2)民主性原则。 立法中的民主性原则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的民主性;二是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1分) 立法内容的民主性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专制的影响很深,民主传统比较少,公民权利意识也较差。因而在法律中就要特别强调反映民主,反对专制特权。(1分) 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首先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民主。我国立法主体从机 关性质看有两类:一类是权力机关,另一类是享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我国权力机关的组成,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2分) 其次是立法主体的活动要民主。这就要求在立法程序的各个阶段中,在法律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活动中都体现民主原则。就权力机关而言,应该在立法案的提出中扩大人民代表的权限,在法律案的审议中展开充分辩论,在法律案的通过阶段要创造条件让代表们毫无思想顾虑地表达真实意愿,并使立法案的公布实现规范化、制度化。(2分) 最后是立法过程要公开。公开化是民主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公开化就没有民主。公开化包括:公布法律草案,公布审议的各种观点,及时报道法律草案的辩论活动,让人民了解情况,以便人民发表意见。(1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