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人民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程序主体的价值分析。
【正确答案】
形式上,人民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具有如下价值:
(1) 有利于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性;
(2)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但从另一方面说,人民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在形式价值下却隐藏着实质的悖谬,体现在:
(1) 人民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程序的主体与不告不理的审判权基本原则相矛盾;
(2) 人民法院作为发动再审程序主体有悖于司法独立原则。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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