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年5月,甲区服装公司需要特级布料8000匹,便与乙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由贸易公司组织货源并负责送货,每匹1800元。2009年6月,贸易公司业务员刘某持有盖有贸易公司公章的介绍信与丙区布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布料公司向贸易公司提供特级布料8000匹,每匹1700元,货到付款。1个月后,布料公司委托该区运输公司将8000匹布料运到贸易公司,但此时贸易公司已被撤销。这时丁区广告公司声称与服装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甲区服装公司认为布料是贸易公司为其提供的,应属其所有,于是运输公司在乙区将所运布料分送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布料4000匹。当布料公司分别向两家公司索取货款时,两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布料公司迫于无奈,于200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为共同被告,以运输公司为第三人,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合议庭于9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及第三人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广告公司、服装公司和运输公司分别于9月5日、6日、7日收到判决书。判决后,运输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查并开庭审理,判决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付给布料公司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问题:
问答题 本案中,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区、乙区、丁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为本案系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诉讼(布料公司的布料所有权受到了侵害),所以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 关于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属于民事诉讼领域较为简单的案例分析,主要涉及的考查点包括:(1)纠纷类型的判断以及侵权纠纷的法定管辖;(2)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和法定事由;(3)提起反诉的条件;(4)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5)法院调解与判决之间的关系。考生对这些基础知识点进行扎实把握,一步步进行分析,其中涉及诸多核心法条的运用。
问答题 如果服装公司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原告与本案审判人员是熟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丁区法院受理,而应移送甲区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异议不能成立。首先,管辖权异议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审庭审期间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其次,管辖权异议是针对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而言的,而对于审判员与原告有特别的关系,可以申请回避。即混淆了管辖权异议的法定事由和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解析]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提出时间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异议是针对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而言的。考生须明确区分管辖权异议的法定事由与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
问答题 如果广告公司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偿还服装公司欠款并赔偿经济损失,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反诉不能成立,因为该诉讼与原来的诉讼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不满足牵连关系的要求。[解析] 反诉须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否则不能成立。
问答题 如果运输公司不参与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经审查,不需要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该第三人可以不参与诉讼;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解析]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权利义务的规定:不需要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该第三人可以不参与诉讼;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问答题 如果布料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应追加刘某为第三人,而且二审合议庭也认为应当追加刘某为第三人,此时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解析] 此种情形下,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不成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问答题 运输公司应在什么期间内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运输公司应在9月8日至22日之间提起上诉。[解析] 上诉期间的计算。
问答题 此案中法院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应当怎样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合议庭不应当在未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应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再行调解;合议庭不应进行第二次调解,应以判决结案。本案中做法有违调解之自愿原则以及不得久拖不判的要求。[解析] 关于法院调解的规定: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且不得久拖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