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有关民事执行管辖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对执行案件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中止审理
  • B.当事人对执行管辖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 C.对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期间,不停止案件的执行
  • D.执行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而不是中止审理。所以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所以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所以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