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成乐天与杨玉清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协议离婚,离婚时杨玉清已经怀孕3个月,7个月后杨玉清生下一个儿子,后起名杨家豪,杨玉清生产时难产,生下杨家豪后很快死亡,杨玉清的母亲张爱珍一直抚养杨家豪。成乐天离婚后与陈天琪结婚,陈天琪患有不育症,成乐天听说杨玉清生了杨家豪后,要求张爱珍将杨家豪给自己和陈天琪抚养,张爱珍认为杨家豪是杨玉清与成乐天离婚后所生,并且成乐天已经再婚,成乐天无权抚养杨家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成乐天是杨家豪的监护人,张爱珍应当将杨家豪交给成乐天抚养
  • B.成乐天和张爱珍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杨家豪的监护权
  • C.张爱珍是杨家豪的监护人,成乐天无权要求抚养杨家豪
  • D.成乐天和张爱珍对杨家豪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1款、第2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时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权不因离婚而当然丧失。本题中杨家豪虽然是杨玉清与成乐天离婚后所生,但是成乐天是杨家豪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成乐天是杨家豪的监护人。虽然张爱珍是杨家豪的外祖母,但是张爱珍只有在杨家豪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杨家豪的监护人,杨家豪的父亲成乐天有监护能力,所以张爱珍不享有对杨家豪的监护权,故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