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某货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 为货物运输及仓储,其中仓储业务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2017年 4 月租入一幢房产作为 公司行政办公楼。年租金为66. 6 万元,于当月支付一年的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 金额6 0 万元,税 额 6. 6 万元:为使该房产满足办公要求,采取自行采购材料委托装修公司 对该房产进行改建,改建所采购的材料于2017年 5 月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载明: 金额58.4万元,税额9. 928万元:2017年 6 月支付装修公司建筑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载明:金 额 10万 元,税 额 0.3万元,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按规定认证相符: 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和仓储业务的销售额比例为8 : 2。
问题:
2017年 4 月支付租金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017年 5 月采购的用于改建材料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采购的材料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5 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 928x8/10=7. 94(万 元)。
2017年 6 月支付建筑服务费的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金额为多少?
支付的建筑服务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6 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0.3x8/10=0. 24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