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分部工程的网络计划如图7-1所示,计算工期为44天。A、D、I三项工作使用一台机械顺序施工。

[问题]

1.按A→D→I顺序组织施工,则网络计划变为图7-2。
(1)计算工期是多少天?
(2)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各是多少天?

2.如按D→A→I顺序组织施工,则网络计划变为图7-3。
(1)计算工期是多少天?
(2)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各是多少天?

3.试比较以上两个方案的优缺点。
4.监理工程师如批准按D→A→I顺序施工,施工中由于业主原因,B项工作时间被拖延5天,因此承包商提出要求延长5天工期。
网络计划如图7-4所示。
【正确答案】1.按A→D→I方案计算工期应为47天(可以有多种计算方法,如累加关键线路工作时间)。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是20天(A使用10天,D使用5天,I使用5天)。
机械闲置时间:D工作是A工作的紧后工作,所以闲置时间是。天,D工作的紧后工作是E工作,E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I工作,所以机械闲置时间是12天。
2.按D→A→I方案计算工期应为45天(可以有多种计算方法,如累加关键线路工作时间)。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是20天(D使用5天,A使用10天,I使用5天)。
机械闲置时间:I工作是正工作和A工作的紧后工作,I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是max(DB+ DE,DC+DD+DE,DC+DD+DA)=max(12+12,6+5+12,6+5+10)=24(天),A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是DC+DD+DA=6+5+10=21(天),所以机械闲置时间是24-21=3(天)。
3.按“D→A→I方案”顺序施工比按“A→D→I方案”顺序施工工期长(长2天),机械闲置时间也长(长9天),所以按“D→A→I方案”顺序施工优于按“A→D→I方案”顺序施工。即按“D→A→I方案”顺序施工比按“A→D→I方案”顺序施工工期短,机械闲置时间短。
4.由于业主原因使B工作延长5天后工程总工期变为49天(可以有多种计算方法,如累加关键线路工作时间)。目前总工期比批准的计划工期延长了4天,所以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5天不合理,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合理的工期延长时间应为4天。
机械闲置时间的计算可分两种情况:其一是认为月工作延长时D工作在第6天已经开始施工(施工机械已到场),所以可按D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来计算应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其二是认为B工作延长时间发生较早,D工作可以利用其自由时差调整到最迟开始时间开始施工(这时再组织施工机械进场),所以可按D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来计算应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
第一种情况:按B工作延长5天后调整的网络计划,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总共为 17+12-6+5=28(天),其中机械的使用时间为20天,故机械闲置时间是28-20=8(天)。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应为8-3=5(天)。
第二种情况:按月工作延长5天后调整的网络计划,D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可以安排在第10天(49-8-16-10-5=10)开始,机械在现场的使用和闲置时间为17+12+5-10=24(天),其中机械的使用时间为20天,故机械闲置时间是24-20=4(天)。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赔偿的机械闲置时间应为4-3=1(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