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2005—卷三—78,多)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通过环境污染诉讼考查举证责任分配。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3)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据此,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是否具有免责事由要由甲工厂来承担举证责任,其他事实要由李某承担举证责任,所以,C、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