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遗嘱继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在场见证人中如果有不具有见证人资格的,则遗嘱无效
   B.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如果无法亲笔签字,可由见证人代签
   C.遗嘱人前后所立遗嘱冲突的,后立的遗嘱均优先于在先的遗嘱
   D.遗嘱人嗣后对公证遗嘱所作的修改无须重复公证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以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前提,见证人的资格直接影响上述三种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继承法》第18条规定了见证人的消极资格,即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36条对此做了细化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在场见证人中尽管有不具有见证资格的,但如果除此之外仍有两个以上适格的见证人,上述三种遗嘱仍然有效。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代书遗嘱系指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遗嘱人不能亲自书写或亲自书写遗嘱有困难,可以请人代写。为保证代书遗嘱能够真实体现遗嘱人的意志,《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遗嘱人不能签名,则应按指印代替,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因此,选项B错误。
   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2条对推定的规则作出了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上述规定,对数份内容相互龃龉的遗嘱进行推定的规则是:既有公证遗嘱又有其他遗嘱的,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没有公证遗嘱,数份其他形式遗嘱内容相左的,在后遗嘱优先于先前遗嘱。据此,并非所有在后的遗嘱的效力均优先于在先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所立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效力绝对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选项C错误。
   选项D,公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是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的法律确认。我国《继承法》将公证遗嘱列为五种法定遗嘱之首,表明立法者重视公证遗嘱,鼓励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形式中效力最强,《继承法》第20条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变更公证遗嘱时必须遵循公证遗嘱的法定程序,即非经再次公证变更无效。因此,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应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