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家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方便业务往来,现拟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各设一个办事处。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项是( )
A、
该德国公司设立办事处,可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B、
为方便业务往来,该德国公司在办事处名称中未标明德国国籍
C、
该德国公司在申请时提出各个办事处的活动不受该德国公司因合并、分立或破产、歇业而终止的影响
D、
该办事处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对外债务以该德国公司拨付的资金为限来承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并应配置外国公司的章程,故B项错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外国公司的存在为前提,故C项错误。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应对其在我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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