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是市土地管理局职员,其亲戚李某经营有一小商店。某日,区工商局检查该商店内售有假冒伪劣香烟,遂对该商店作出没收香烟、罚款500元的处罚。王某得知后与工商局执法人员争执,并殴打执法人员,后被公安机关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王某也被土地局作出纪律处分。其间,李某未提起复议和诉讼,但也未交罚款。2个月后,区工商局决定强制收缴该店香烟作罚款,共收缴了1000元。上述案例中可诉行为有( )。
A.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B.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C.市土地局的处分决定
D.区工商局的收缴行为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区工商局的处罚和公安机关的处罚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项规定的受案范围。区工商局的强制收缴的行为也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项中的规定,属于受案范围。市土地局的处分决定属于第12条的不受案范围中第3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