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于2010年12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1年1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见表1,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此外没有其他调价条款)。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如图所示。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各项工作均按匀速施工。2011年1~5月工程造价指数见表2。 表1 工程量清单(部分)表 序号 工作名称 估算工程量/m3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m3) 1 A 800 500 2 B 1200 1200 3 C 1800 1000 4 D 600 1100 5 E 800 1200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表2 2011年1~5月工程造价指数 时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工程造价指数 1.00 1.05 1.15 1.10 1.20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经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
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不可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理费用2万元;施工人员窝工损失0.8万元,其他损失费用忽略不计,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
事件3:C工作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导致C工作的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180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产生费用0.5万元。
[问题]
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C、D、E工作的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C工作的实际进度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理由:C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会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D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E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3提出费用索赔?如果不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并计算可索赔多少费用。
C工作的实际进度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理由:C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会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D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E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截止到第5个月末,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工程款合计为多少万元?
C工作的实际进度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理由:C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会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D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E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