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1.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
【正确答案】
(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除外;
(3)新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原债务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4)由第三人为债权设定的担保,除担保人继续同意担保外,因债务承担而消灭。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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