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定检验期。设备运回后,甲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三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的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
   A.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B.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有瑕疵,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C.该设备有质量保证期5年的规定,故出卖人仍应承担责任
   D.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限,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58条的规定,未约定检验期,不等于没有检验期。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或者两年期限之内检验。对于质量(不包括数量)有保证期的,按保证期办理,答案为A、B、D当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