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房屋产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法院是可以作出如此判决,并非是应当,故A错误,当选。该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故B正确,不当选。该解释第7条第2款规定,婚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认定为按份共有,故C错误,当选。最后,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故D项错误,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