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以赵某为被告向本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履行合同,赵某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认为合同中约定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且赵某认为诉讼标的额大,不应当由县人民法院审理,因而欲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B.赵某只能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而不能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C.赵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
   D.赵某可以在对本案的上诉中对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的一些限制:(1)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当事人,而且一般是被告,原告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才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起诉后案件被移送或指定管辖的。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判决其承担责任,都无权提起异议。(2) 只能是对第十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个方面。(3) 原则上只能在第一审当事人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但也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准许后,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